凝聚法治共识
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6月23日,深圳市女企业家商会联合监事长闵齐双企业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凝聚法治共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深圳女商《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讲座。
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活动伊始,深圳市女企业家商会储倩会长首先对姐妹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今年5月20日正式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里程碑,它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保护的要求以法律落实,在市场准入等核心领域消除隐性壁垒,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保障,彰显了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心。本次活动,旨在凝聚商会资源为会员企业合规发展赋能。她希望大家读懂法律的 “政策温度”,理清 “保障路径”,让法律成为企业发展的 “铠甲”,并期待大家在交流中碰撞智慧,将法治力量转化为创新活力,携手书写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随后,深圳市女企业家商会闵齐双监事长在讲座中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亮点与影响展开分享。她指出,该法作为我国首部民营经济基础性法律,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从2024年2月启动起草到通过仅用1年2个月,立法效率彰显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
闵齐双监事长强调,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以 “五六七八九” 的鲜明特征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却面临准入难、融资难等痛点。
该法五大亮点直击问题:
以法律形式确立 “两个毫不动摇”,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确立 “非禁即入” 原则,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压减30%,破除隐性壁垒;
通过金融机构差异化监管、八部门23项融资举措等缓解融资难题;
强化合规经营要求,涵盖金融业务、内部反腐、出海合规等领域;
约束公权力,严禁 “远洋捕捞” 式执法,整治拖欠账款,打击网络 “黑嘴” 侵害企业名誉权。
闵齐双监事长认为,该法实施将提振市场信心,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建议需增强法律威慑力,细化责任形式,并加强与《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衔接,以确保政策落地,助力民营经济从 “政策驱动” 迈向 “法治引领”。
圆桌论坛环节,在闵齐双监事长的主持下,储倩会长、姚彩虹执行会长、李粉莉副会长、刘志欣理事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赋能民企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就法律实施后对民营企业的影响、民营企业应做的改变和调整、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企业融资、公平竞争、法律保障、市场准入等八大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本次活动由深圳市女企业家商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任静主持,活动尾声,与会人员们进行了热情交流,大家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此次深圳女商《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提升了会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还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来,深圳市女企业家商会将继续链接商会优质资源,为会员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赋能和服务。相信在法治的护航下,深圳民营经济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